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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届第二批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
发布者:kypt管理员    发布日期:2025-04-17    查看:83  次


主要工作要求如下:

一、成果要求

(一)申报成果应为反映教育教学规律,具有独创性、

新颖性、实用性,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、实现培养

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,具体要求可参见附件1。

(二)成果应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落实立德树人、德

技并修,深化“三全育人”改革,对接前沿技术和产业变

革,深化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、工学结合、知行合一,推

动专业升级和数字化改造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推进教师

教材教法改革,加强教师培养培训,强化实践教学,实行

育训并举,深化教育评价改革,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

深度融合,有效破解教学中的难点问题,实施效果显著,

具有较高推广价值。

(三)成果应属于立德树人、专业建设、三教改革、

育人模式、管理创新、校企合作、育训并举、质量评价、

综合改革、教师培养培训等类别。

(四)成果应经过一定时间的教育教学实践,具有示

范、参考和推广价值;或反映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现

实问题,为学校或上级领导部门的决策提供具有重要价值

的意见和改革方案,被吸收采纳,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。

(五)成果形式主要包括研究报告、实施方案、著作、

论文、课程资源等。成果中可包括教材(含数字教材),

但不能以教材为主要成果进行申报。

(六)第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已获二、三等奖项目经

优化、修改后可继续参与本次遴选申报。曾获校级以上奖

励的成果,在理论建树和实践研究中如无特别创新或重大

突破不能参与本次申报。

(七)在同等条件下,优先支持近年来依托国家级、

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项目或平台建设,国家级、省级和校

级各类创新团队建设,以及教学研究课题所取得的成果。

二、申报要求

(一)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、

论证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,并作出主要贡献。成果第一完

成单位须为我校各二级单位(部门);其他完成单位为校

外单位,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,并在成果的方案

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。

(二)各单位应全面盘点、充分研讨、积极组织,本

次申报不对单位做指标要求与限制。

(三)作为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一项,非第一完成人

可申报3项(但不得超过3项),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

般不超过9人。

(四)成果完成人应按时提交教学成果奖推荐书(模

板见附件2,填写说明见附件3)、成果总结报告(提纲参

考附件4),以及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合集(论

文、著作、经验总结、成果鉴定书、获奖证书、项目结题

或验收证明文件等)。

三、评审程序

(一)成果总结。2025年3月17日前,各成果团队按

要求完成成果总结,填写推荐书、撰写总结报告,整理佐

证材料。

(二)部门审核。2025年3月19日前,各单位组织完

成论证和审核。

(三)材料提交。2025年3月20日前,各申报团队在

项目管理系统中提交教学成果奖全部申报材料。

(四)学校评审。2025年4月1日前,学校组织完成

遴选项目评审工作。

20250217关于开展第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第二批培育项目遴选的通知.docx



材料提交时间:
2025-03-08至2025-04-14
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,点击进入在线申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