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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合格性评审
发布者:胡鸿飞    发布日期:2023-06-27    查看:357  次


主要工作要求如下:

根据《关于做好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(修)订工作的通知》(教务[2023]29号 )相关要求,请各二级学院于6月29日前组织专业建设委员会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起草、制(修)订、汇报与论证工作,6月30日前各专业负责人将人才培养方案全套材料(含人才培养方案、核心课程标准、技能抽查标准和题库、调研报告)上传到此栏目,各二级学院完成院系评审。

请3个专业的军士生人才培养方案单独上传,谢谢。


材料提交时间:
2023-06-27至2023-07-01
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,点击进入在线申报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