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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届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
发布者:kypt管理员    发布日期:2024-09-05    查看:28  次


主要工作要求如下:

申报要求

(一)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,并作出主要贡献。成果第一完成单位须为我校各二级单位(部门);其他完成单位为校外单位,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,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。

(二)各单位应全面盘点、充分研讨、积极组织,各教学单位需按最低限额数量组织申报(其中校级以上创新团队须申报不少于1/团队)(见附件2);其他单位鼓励申报,不作硬性要求、不受指标限制。

(三)作为第一完成人只能申报一项,非第一完成人可申报3项(但不得超过3项),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不超过9人。

(四)成果完成人应按时提交教学成果奖推荐书(模板见附件3,填写说明见附件4成果总结报告(提纲参考附件5,以及成果应用和效果证明材料电子档合集(论文、著作、经验总结、成果鉴定书、获奖证书、项目结题或验收证明文件等)。



材料提交时间:
2024-03-28至2024-05-08
此次申报参与的项目类型如下,点击进入在线申报: